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 的编号为 E3501820102802074001 的 长乐一中吴航校区高中部学生食宿大楼(勘察、设计)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24〕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 长乐一中吴航校区高中部学生食宿大楼(勘察、设计) ;
2.2.建设地点: 长乐区吴航街道一中校区 ;
2.3.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宿舍楼1栋,项目占地面积3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学生食堂,同时设置有地下停车位104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安防工程、暖通工程,以及室外配套设施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985479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5197800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勘察服务内容包括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②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补充调整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内容:
①为完成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包括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以及工程审图、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钻探清表,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②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门窗深化设计、消防设施水电安装、地下室及室外管网、道路绿化、室外附属运动场地设施、变配电工程等(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
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4-12-17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资质;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05 09:00:00 至 2024-06-12 18: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07-01 09:10: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4-07-01 09:1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851978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187757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
招标人: 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 ;
地址: 长乐区吴航街道和平街56号 ,邮编: 350100 ;
电话: 0591-28928025 传真: /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8楼 ,邮编: 350000;
电话: 0591-83203359/18559917799 传真: /;
联系人: 邬淑君、郑李汉、苏芳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长乐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13190101040012805。
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四楼,联系电话:0591—28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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