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2〕41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核心片区开发区西单元C-05a-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温州市核心片区开发区西单元C-05a-1地块 | 宗地面积: | 583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村 |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40年,教育用地50年 | 容积率: | >1.0且≤2.9 | 建筑密度(%): | ≤30%(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22%) |
绿地率(%): | ≥30%(住宅集中区域绿地率≥35%) | 建筑限高(米): | ≤100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80米,且>24米),商务办公建筑高度≥45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教育用地 |
起始价: | 126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保证金: | 2536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8月8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18日9时00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2、具体出让范围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出具的G2022-195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3、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2]规划条件03011号)为准。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3、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须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凭已签订的《温州市核心片区开发区西单元C-05a-1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温州市核心片区开发区西单元C-03a、C-04地块建设工程代建合同》、《温州市核心片区开发区西单元C-05a-1地块南侧四海山路(上江路-蒲江路段)建设工程代建合同》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挂牌地块设定上限价格为145800万元。当地块报价未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而进入线下摇号程序,摇号具体要求按《关于实施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线下摇号工作的通知》(温资规发〔2022〕36号)执行。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16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17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59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55876860 刘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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