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 项目 已 由 任丘 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任发改审字 [2022]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为 市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工程地点:任丘市
2.3 资金来源: 市 财政资金
2.4项目批复总投资: 43600 万元
2.5项目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五部分,包括市政管道雨污分流改造约16.35km(道路长度);暗涵系统治理约2.51km及排涝泵站(如有);市政管道错混接改造及修复600余处;末端截污排口66处;拟建再生水回补管道约8km,提升泵站1座。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专业设计、深化(二次)设计等,提供与最终纸质图纸一致的各单位可使用的CAD电子版且确保不加密、不设条件、不设期限,提供技术交底、材料设备参数,提供有关图集、技术规范,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各专业设计代表驻现场服务、现场及地形数据测量、复核,竣工图编制等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内容,最终的设计成果各专业必须达到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的要求,并配合相关部门评审、审批,保证项目审批完成等相关服务。
勘察内容包含初勘、初测、详勘、定测 (含钻勘、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暗涵调查、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勘察内容.参与设计论证、施工方案论证并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把关,最终的勘察成果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保证项目审批完成。
2.7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勘察测绘(含物探及管道测量)等相关工作;勘察测绘成果通过审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40个日历日完成市政管道雨污分流改造、市政管道错混接改造及修复;末端截污、再生水回补四个子项的施工图设计。受暗涵调查条件限制,不对暗涵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作明确要求,但须在具备调查条件并完成调查后40个日历日完成暗涵施工设计,且不影响暗涵施工进度。
2.8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
2.9设计限额: 项目设计应满足发包人的使用要求,在保证质量、安全和预期功能的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确保概算不超估算,预算不超概算,超限额设计的,相应扣减设计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查))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查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2)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 2022年2月-2022年7月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 3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 至 2022年 8 月 27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 登 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选择 沧州市(全流程), 打开【工程建设 - 交易文件下载】菜单 , 选择交易类型后 , 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 , 在 “ 文件下载 ” 中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 ,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 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 : 400998000 0 。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 投标人 , 请按照 “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网址 : 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 首页的 “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 “ 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7-2175672 。
办理 CA密钥可在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咨询电话如下: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17332782630;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
5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 .1本次招标为电 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2 年 9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地 点为登 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选择沧州市(全流程)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2)投标人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6 .2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选择沧州市(全流程)在线参与开标,开标会将于本公告5.1款所述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6 .3根据当前疫情期间政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投标人须选择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 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 同时发布。 (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任丘市渤海路
联 系 人 : 边双辉
电 话 : 0 317- 3330822
代理机构 名称:中元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长安区恒大御景半岛 2号公寓1711
联 系 人 : 刘洪余
电 话 : 0311-8556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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