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一、招标条件
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9]595号批准,勘察测绘、设计所需
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中大直沽雨水泵站工程的勘察测绘、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改善中心城区水环境,解决河东区大直沽地区雨水排放,缓解积水内涝现象,本次计划新建大直沽泵站。新建大直沽雨水泵
站为规划大直沽雨水泵站系统下游泵站,泵站收水范围北起广瑞西路,南至海河,西起大直沽西路,东至东兴路,泵站进水主
干管位于大桥道、津塘路、八纬路、东兴路。工程包含雨水泵站一座,流量Q=21.2m3/s,以及泵站进出水管道工程,进水管
道范围为东兴路与六纬路交口处至新建泵站,出水管道范围为新建泵站至现状出水管道。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大直沽雨水泵站工程勘察测绘、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测绘标段名称: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大直沽雨水泵站工程勘察测绘,合同编
号:ZXCQDZGBZKCCHSJ/HT-2023-01。工程内容为新建大直沽雨水泵站及进出水管道。勘察测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
程勘察、地下管线及地铁探测和工程测量(地形图、规划图及验线图测绘)等。
(2)设计标段名称: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大直沽雨水泵站工程设计,合同编号:ZXCQDZGBZKCCHSJ/HT-2023-
02。工程内容为新建大直沽雨水泵站及进出水管道。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后续服务、配合办理规划手续及出具相应成果文件图纸等)。
2.3 计划勘察测绘、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测绘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测绘成果。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
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所有工作,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应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
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
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
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勘察测绘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
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
监测)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
(2018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测绘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能
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
(2018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瑞江支行;
银行帐号:0302062019300133896。
5. 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
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至guoyuzixun@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
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
六、现场
、现场踏勘
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7日9时3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zsp.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
九、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2-2393028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联 系 人:赵工、高工
电 话:022-88368808、13011385130、15522566419
邮 箱:guoyuzixun@126.com
2023年6月21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健
电话:022-2393028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5879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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