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徐集梁堰、狮子岗查破店河、罗集油坊河(华城段))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FZGC2023-001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徐集梁堰、狮子岗查破店河、罗集油坊河(华城段))设计项目
(三)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四)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六安市裕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建设规模: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徐集梁堰、狮子岗查破店河、罗集油坊河(华城段))设计项目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境内,本次项目共涉及三条河,分别为徐集梁堰、狮子岗查破店河、罗集油坊河(华城段),总设计费29.7万元(其中徐集梁堰设计费9.9万元,狮子岗查破店河设计费9.9万元,罗集油坊河(华城段)设计费9.9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徐集梁堰约为450万元,狮子岗查破店河约为450万元,罗集油坊河(华城段)约为450万元。
(七)建设内容: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徐集梁堰、狮子岗查破店河、罗集油坊河(华城段))设计项目,具体内容为工程勘察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应工作。
(八)资金来源:裕安水投自有资金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徐集梁堰、狮子岗查破店河、罗集油坊河(华城段))设计项目,具体内容为工程勘察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应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文件。
三、项目发包价
发包价:总设计费29.7万元(其中徐集梁堰设计费9.9万元,狮子岗查破店河设计费9.9万元,罗集油坊河(华城段)设计费9.9万元)。(含代理费,标准按照裕安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施工图审查通过,提交成果文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承包人可以通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一)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二)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
由承包单位对本项目勘测设计实行设计总承包,承包单位必须具备保证设计质量要求的管理体系,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四)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五)本项目是否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 □是 ☑否
八、现场踏勘
(一)投标单位应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单位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徐 局 电 话:18905642836
(二)发包答疑: 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
答疑联系人:王 工 电 话:15956465646
九、发包方式:竞争性磋商
十、发包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发包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15时00分
(二)发包地点:六安市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6楼会议室
(三)发包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四)发包文件获取方式:发包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预承包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上下载。
备注:各承包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承包人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章公章)和本人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 ②发包人的推荐函)递交投标文件,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发包项目投标文件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人及电话: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电话:18905642836
代理机构及电话: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956465646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答疑: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 6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5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发布的发包价为依据,根据承包人自身管理水平按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价核算成本,若参与发包则默认发包价为承包价,成交后发包价则作为合同价,不予调整。
(三)合同方式:本项目费用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成交单位的最终报价即为合同价,项目服务过程中不再调整。
(四)鼓励承包企业选用裕安区生产企业生产的设备、材料等建设材料。
(五)本项目禁止挂靠或出借资质,承包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招标单位: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
六安市裕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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