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休宁县景城片区提升工程项目 -生态智慧园区工程设计标项目已由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休发改政字【 2020】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齐云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休宁县齐云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休宁县景城片区提升工程项目-生态智慧园区工程设计标
2.2项目编号:HJXGC2022G065
2.3建设地点:休宁县
2.4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55427.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3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9800平方米,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10000平方米,档案馆6800平方米,科技馆6000平方米,图书馆6000平方米,配套商业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7010平方米,人防工程149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20个,其中地上110个,地下车位210个。配套附属工程包括道路铺装及停车场面积16432平方米,绿化面积12112平方米等等。项目总投资额约2.45亿元(包括建筑(含装饰 )、安装以及室外配套工程费用,不包含土地费用),设计费用估算约 471 万元。
2.5设计服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前期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勘察、测绘;可研批复通过后35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含建筑、 装饰 、 配套附属)成果文件;自方案设计(含 建筑、 装饰 、 配套附属)成果文件审核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含 建筑、 装饰 、 配套附属);施工图设计图(含 建筑、 装饰 、配套附属)须接到招标人通知再进行设计,周期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30日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含装修)。
2.6设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 (含装饰) 、 安装、配套附属的建议书、可研、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等其他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内技术标准和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可研、项目建议书通过相关部门批复,方案设计(含 建筑、 装饰 、 配套附属)通过业主审核;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含 建筑、 装饰 、 配套附属 ) 通过专家组及发改委审批;施工图设计(含 建筑、 装饰 、配套附属)通过图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规划设计条等要求。
2.9招标最高限价:100%(结算费率)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 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 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 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必须满足下列 资质之一 :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 2 工程 勘察 资质必须满足下列 资质之一
( 1) 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2)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6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 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 万元整 。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帐时间为准)指定帐户。
账 户 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开 户 银行:安徽休宁大地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010040949966600006512
②采取支票、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收款人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③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方式的,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
002/002004/20200318/15b15a54-d8e8-4063-aa22-d2 )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2.1 √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地址:/)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休宁县齐云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休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楼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0559- 751835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体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59-7523737
电 子 邮 件:
10 监督监督部门: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0559-751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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