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LGC20220140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铜陵经开区(东部园区)防洪排涝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3.招标人: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5.交易项目性质:水利管理业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东联圩境内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工程概况: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的水利基础设施主要服务于农业生产,无法满足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园区的防洪排涝需求,亟需按照园区的发展配套防洪排涝设施,以保障园区的防洪排涝安全。园区拟重建张村排涝站、查家村排涝站、南胜利河控制闸、十里长河控制闸。
(1)排涝站工程(2站)
①重建张村站:位于胜利河与顺安河交口东南角,顺安河圈堤防内侧,结合防洪圈堤的设置,排区面积为10.0km2,设计流量25m3/s。
②新建查家村站:位于东部园区南侧,朱永路与顺安河交口东南角,顺安河圈堤防内侧,结合防洪圈堤的设置,排区面积为18.3km2,设计流量11m3/s。
(2)控制闸工程(2闸)
为阻隔外侧涝水进入园区,新建南胜利河控制闸,设计流量10m3/s,孔口尺寸2.5m×4.0m×2孔;新建十里长河控制闸,设计流量13m3/s,孔口尺寸3.0m×3.5m×2孔,两座控制闸配套防洪隔堤,以形成园区防洪封闭圈。
(3)按照园区建设要求,并结合当地调蓄、排水条件,除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24h暴雨地面不积水。
4.招标范围:
4.1总承包各阶段工作深度和工作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总承包人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界定的工程规模、功能、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是指交接、交付,全文余同)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可研、初设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含专题)、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试运行、项目法人单位需开展的各项验收组织、工程移交(交付)等全过程服务。具体细化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勘测设计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含水保、环保各项专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各阶段勘察设计服务等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工作成果报批并确保审批通过,负责办理施工阶段前期的相关报建、审查审批、工程各项建设程序等施工期各项准备工作;②采购及安装。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采购及安装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工程、临时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观测设施、标准化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工程保险;④生产准备。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以及工程完工试运行至项目工程验收、移交期间内运营照管工作(但运营期间产生的电费由发包人承担)、人员培训等;⑤工程验收。包括负责组织各项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⑥工程及资料移交;⑦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⑨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实施工作;⑩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接受项目法人或其委托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管理,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等工作;⑪整个计划服务期内承包人确保能够安全度汛且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超标准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2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以下内容: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监理、第三方检测及监测、供电设施工程。
5.建设标准及功能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6.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交付之日止。总服务期36个月,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7.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建设费用暂定估算额为 15200.00 万元(含暂列金700万元,不包含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监理、第三方检测及监测、供电设施工程),即包括第一部分建筑工程(不含供电设施工程)、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以及勘测设计费、总承包服务费、生产准备费、联合试运转费、施工期水保工程费用、施工期环保工程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工程保险费用、移民投资中的施工布置等占地复垦费、利润及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以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1)须具备有效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须取得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应与本项目一致的截图;
(3)近五年(自2017 年1 月1 日以来,余同)须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各一项,或者近五年须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一项(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4)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者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无年限限制);
③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开标前15个月中(2021年5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投标人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7.投标人单位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中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被国家税务总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失信名单的;
(6)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或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受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在本市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理,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处理期内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所有招标内容均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公布的该工程招标公告、附件、答疑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投标以及开标评标的依据。请各投标人注意该网站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补充公告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2.根据电子招投标的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企业库登录系统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具体方法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网址:ggzyjyzx.tl.gov.cn)。
3.此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须从系统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发布。
六、注意事项
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完成过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金额≥7000万元的国内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设计内容须包括泵站工程,且泵站设计流量须≥17m³/s及以上)。
2.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完成过签约合同价≥7000万元的国内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内容须包括泵站工程,且泵站设计流量须≥17m³/s及以上)。
3.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是指:完成过签约合同价≥7000万元的国内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内容须包括泵站工程总承包,且泵站设计流量须≥17m³/s及以上)。
4.类似项目的时间定义:近五年是指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余同);设计项目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计算始点,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时间为计算始点;拟派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无年限限制。
4.企业及个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①合同协议书、②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③平台截图;如前述①②③资料不能体现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余同。
5.企业及个人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①合同协议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③平台截图;如前述①②③资料不能体现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余同。
6.前期参加该工程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关于上述平台截图的定义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1 款规定。
七、重要提示
1.本项目 启用 企业信用评价评审(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设计类)信用评价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设计类)平台),本项目 不采用 评定分离。
2.为保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我们谢绝投标人前往开标室参与开标活动。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tl.gov.cn/tlsggzy/),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铜陵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4.请各投标人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CA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解密指令发出后6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投标文件(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具体可咨询技术支持0562-5885805。
5.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和授权委托人保持电话畅通,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询标及否决通知均线上完成,请各投标人关注系统通知,并在30分钟内在系统进行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同认可该结果。
6.如项目需抽取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及评标参考值,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抽取,结果在预中标公示环节公示。
7.本项目启用新版铜陵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22版),各交易主体需登录:http://60.173.1.248:8181/TPBidderNew。
八.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存在异议或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安徽省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二路 邮 编:244000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562-2681961 |
招标代理: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铜井大道西段658号 邮 编:244000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562-2825819
|
九.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铜陵市铜都大道与铜井路交叉口投资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562-5886095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标段编号:TLGC20220140001001;保证金额:50万元),可用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
本项目支持信用保函,具体方法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公管【2022】93号文)。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具体开具方法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铜陵市)。
转账形式的保证金请缴至以下账号:
户 名 |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 号 | 账号:1990101021000330907072486 标段编号: TLGC20220140001001 |
开户银行 | 徽商银行铜陵狮子山支行 |
保证金接受方式 | 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形式 |
十一.附件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为:2022/10/19 09:15
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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