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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长春新区慧智学校项目勘察、测绘、设计

· 2022-09-19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 WLFW202206- 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新区慧智学校项目 已 由 长春 高新 技术 产业 开发区 经济 发展局以长 高经 发 审 字 [2022]7号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 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测绘、设计 以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慧智学校项目勘察、测绘、设计;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岩土勘察、工程测绘、初步方案、 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

2.4项目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5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小学教学楼13000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450平方米,食堂3200平方米,风雨操场2600平方米,中学教学楼7500平方米,门卫室50平方米,地下室3200平方米,以及配套的供电、供水、供暖、消防、道路、运动场及绿化等工程;

2. 5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大路与超越大街交汇 ;

2.6建设总投资:16000万元;

2. 7 服务期限 : 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45日内完成勘察、测绘、设计工作 ;

2. 8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 是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设计 能力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 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 乙级 及以上资质】 ;

  3.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 的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 资质。

    3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及 相关专业 高级 技术 职称 。项目团队人员需满足勘察、测绘、设计工作需要,由投标单位自行配备;

    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全部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籍人员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 根据吉建管[2022]2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 项目 管理 机构 所有人员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之间人员在企业养老保险库内的信息记录(企业花名册)截图,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上述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扫描件有效期为准)。

    3. 3 投标人近年( 2019年1月1日至今 )完成过至少一项 与本项目相 类似 的 业绩。

    3. 4 投标人近三年( 2019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1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 21 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 5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 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应为设计负责人,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 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 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 9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9月16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2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 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视频会议(视频会议号见平台系统推送)参加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7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庚

    电 话:0431-8187498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邮编:130000

    联系人:王倩

    电话:0431-85112356

    电子邮件:.com

    网址: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二楼A区

    邮编:130400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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