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楼德镇颜庄河上游生态治理项目(怀德公园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楼德镇颜庄河上游生态治理项目(怀德公园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徂阳城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泰市楼德镇颜庄河上游生态治理项目(怀德公园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SDRZ-GC-2022-009;
2.3建设地点:新泰市楼德镇颜庄河与会馆大街交汇处;
2.4建设规模:新建人工湿地约36000平方米,用于旁道净化一部分颜庄河河水,建设生态护岸约0.33公里,生态步道及护栏约0.33公里,生态隔离带约4000平方米。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勘察测绘、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办理工程图纸审查合格证等)、防洪评价、工程施工、交(竣)工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8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36万元,工程施工费928万元,工程防洪评价费16万,工程勘察测绘费20万,施工费费率100%;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应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现被列为失信主体、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所承担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2年09月06日起至2022年09月13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下载查看。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徂阳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楼德镇文化路东侧
邮 编:271200
联 系 人:张龙
电 话:1333529695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睿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龙路与龙池路交叉口路东北
邮 编:271200
联 系 人:张旭
电 话:13665380660
电 子 邮 件:sdrzxmgl@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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